碳源碳汇能力评估
各项目碳排放的主要来源于原材料、辅助材料、燃料和动力输入到系统中的碳,各项目碳吸收的主要来源于从系统中产出或固定的碳,用碳吸收量减去碳排放量即可得出各项目碳汇量,计算结果如表 2 所示。
项目 A、项目 B 在运营过程中需要消耗国网电力等能源,持续产生碳排放;项目 H 消耗能源和饲料等,产物固定移出少部分碳,但是碳吸收量远小于碳排放量,因此,上述项目为“碳源”产业。
项目 E、项目 F 消耗能源的同时,吸收大量碳,其产碳量与减碳量的差值相对其总量所占比重较小,因此,上述项目为“低碳”产业。
项目 C、项目 G、项目 I 充分发挥生态效益和循环效益,通过能源梯级利用和产物循环利用,使得碳吸收量大于碳排放量;项目 J 产生的新能源电力进行自发自用,替代部分火电电网购电量,碳减排效益明显;项目 D、项目 K 通过光合作用或自然沉淀,从大气环境中吸大量碳,促成碳的转化及碳沉积后移出,因此,上述项目为“碳汇”产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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